关于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2〕161号)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电子商务专家,依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并经综合考量,拟确定132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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