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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中欧体育资评估方法范文

发布时间:2023-08-04 11:34:52 丨 浏览次数:

  随着中国大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Equity,以下简称PE)的快速发展,PE规模与相对落后管理水平间的矛盾日益突出,PE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较难了解到基金的真实价值,这给投资者本身的风险管控和投资评价带来困难。本文拟结合现有PE的估值方法,探讨在实务中采用何种操作方式可让估值方法更具合理性及公信力。

  PE是以非上市公司股权为投资对象的基金,与公开募集的基金相比具有投资者数量有限的特点,因此在现行的相关投资基金法规中并未对PE价值评估方法有明确的规范,但PE估值对投资者和管理者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由于PE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信托机构、保险机构以及基金,由于它们本身需要对其资金提供者的收益和风险负责,大都属于风险厌恶型投资者。若PE管理人能定期披露其所管理的基金价值及价值变动情况,投资者则可以以此来对投资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评判。如果其投资收益和风险指标低于预期,投资者将对管理人失去信心,可能考虑撤销后续的投资额度,改为安排其他投资;若收益和风险指标高于预期,投资者也可尽早调整投资策略,向管理人争取更大的后续投资份额。另外,由于会计准则的要求,金融工具必须以公允价值作为确认和计量标准,投资者需要真实的公允价值以计量投资。

  随着PE规模的扩大,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按目前PE广泛采用的有限合伙制形式,投资者数量的上限可达50人。PE管理者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价值能提高其金融服务的水平,提高投资者对PE管理团队胜任能力的认可程度、信任度以及PE管理团队在业内的知名度,为PE的后期发行做良好的铺垫。同时,PE的价值主要由所投项目的价值组成,经过合理评估后的基金价值可成为评价基金经理投资业绩的依据之一。

  目前对PE主要的估值方法是先根据行业评估准则评估基金投资项目池中已投资的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而后将这些单个项目的价值进行加总计算出PE的价值,这种方法也被称为“自下而上”①的估值技术,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市的证券基金所用的估值方法类似。对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主要有以下评估方法:

  可比公司法主要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交易和营运统计数据得到该公司在公开的资本市场的隐含价值,主要使用的可比指标包括:市盈率(股价/每股利润)、市净率(股价/每股净资产)、企业价值/EBITDA、企业价值/收入、企业价值/用户数等。可比公司法的优点在于基于市场公开的价值信息,易于得到投资者的认可;缺点在于可比公司难以寻找且其市场价值易受政策面的影响而不准确。

  现金流折现法主要通过预测未来若干年的经营现金流,并用恰当的贴现率和终值计算方法计算这些现金流和终值的贴现值,以此计算企业价值和股权价值。现金流折现法的优点是理论最完善且反映了对项目未来的预测,受市场短期变化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较少;缺点是折现率、增长率等假设条件难以准确预计。使用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对单个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各有优缺点,在实务操作中可将两种方法结合使用。但在加总各项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后,尚不能全面反映私募股权基金价值,因为从有限合伙人的角度来看,PE秉持的是一种购买并持有的投资理念,价值应涵盖投资持有到期并计划退出的时间点。因而,简单将项目价值加总不能为有限合伙人提供私募股权基金的经济价值。基金的整体价值除了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还应包括拟投资部分预期产生的价值。

  根据以上论述,基金的整体价值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应包括已投资项目价值和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两部分内容。

  对于已投资项目,评估其价值可将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相结合,使得两种方法的优势互补。若在一个有效市场中能找到一家或一批与所投资项目的行业、产品周期、生产规模、客户群体相似度很高的上市公司,则可以采用可比公司法;若相似度不高,则可以分行业性质按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进行评估。如:新能源、新材料等处于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使用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EBITDA、企业价值/收入等可比公司法;传统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可使用现金流折现法;或者两种方法同时使用,取其算术平均值。

  PE的预期未来现金流不仅从已投资的项目中产生,而且还从即将进行的投资中产生。由于PE基金经理在项目投资过程中,会选择最佳的时机进入,投资总是分批进行的,因此截至定期评估的时点,仍会存有部分未投放的资金。在评估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时,可将这些未投放的资金以项目池中尚未投资部分所需资金量大小为权重摊分至其中,再按上述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计算出还未投资部分的预期价值。

  以上对基金价值的评估方法是基于既定项目池中的投资项目来预测的,而现行基金发展过程中,PE的管理人有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才确定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因投资项目的收益会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样就导致了所投和拟投的项目不会总是固定不变。所以当项目变化,就会使基金价值失去可比性。

  中国证监会从1999年实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开始,就不断地通过各类法律法规规范公募基金的估值方法及审核流程,提高基金估值方法及结果的公信力,但对于PE基金的估值规范却并未明确。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方法提高PE基金估值的公信力。

  (一)由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审核由于PE募集的对象大都是特定投资者,因此目前PE管理人主要采用与现有投资者共同探讨并认定的估值方法来对基金价值进行评估。但此做法缺乏第三方的审核,造成公信力的缺失,对基金后续进入者缺乏说服力。

  由于目前PE基金广泛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而合伙企业并不是一个金融机构,其设计基金估值方法并披露基金价值存在公信力不足。基金管理人可与投资人共同设计基金估值的方法,并让具有公信力的投资人审核估值方法及过程,并按期披露基金价值。例如,PE基金的投资人中含有信托等机构投资者,就可让信托公司审核该基金的估值方法并按期披露价值,因为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具有第三方监管资质,这样处理可提高基金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2.由托管银行审核目前PE的托管银行与公募基金的托管银行所起的作用差别较大,PE的托管银行只起到资金存储并保障资金安全的作用,无法起到审核估值方法并对外披露的作用,这

  也与PE基金有关估值的相关法规不完善有一定的关系。但为了提高PE基金估值的公信力,PE管理人可与托管银行商议在托管协议中增加托管银行审核估值方法、估值过程及按期披露的职能,使得PE托管银行起到与公募基金托管银行相同的作用,从而增加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由于股权投资的收益体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价值变动相对证券投资缓慢,PE基金无需做到像公募基金那样频繁披露基金价值。但为了保证各披露期基金价值的可比性,确保后续进入者的公正性,需要PE管理者在初始确定基金评估方法之后,应保持基金价值评估方法在整个存续期内一致。

  项目财务效益评估是从财务角度,采用实际或者预测的财务价格计算投入物和产出物的价格,分析项目的评价指标和费用,以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借款偿还能力,进而确定项目投资的财务可行性。

  投资利润率是指项目生产经营期内的年平均利润总额或项目达到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利润总额与总投资之比。它反映的是效益与代价的比例关系。其计算公式为: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总投资)×100%。当项目投资利润率≥行业的社会平均利润率或基准投资利润率时,项目是可行的。

  投资利税率是指项目生产经营期内的年平均利税总额或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利税总额与总投资之比。其中,年利税总额=年利润总额+年销售税金。投资利税率的计算公式为: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总投资)×100%。当项目投资利税率≥行业基准投资利税率时,项目是可行的。在评估一些税大利小的企业的财务效益时,用投资利税率比用投资利润率更合理。

  资本金利润率是指项目生产经营期内的年平均利润总额或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利润总额与资本金之比。它反映的是项目资本金的盈利能力。其计算公式为:资本利润率=(年利润总额/资本金)×100%。

  投资回收期是指项目从建设之日起,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它反映的是投资项目的资金偿还速度。其表达式为:

  式中:Pt为投资回收期;t为项目计算期;CIt、COt为第t年现金流入和流出。项目财务效益评估计算求出的投资回收期<部门或行业的基准投资回收期时,项目是可行的。且投资回收期越短,项目的财务效益越好。

  财务净现值是将投资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的净现金流按设定的基准折现率ic折现为建设期初的现值的代数和,它作为一个动态指标,反映的是项目在计算期内的获利能力。其表达式为:

  式中:FNPV为财务净现值;CIt和COt为第t年的现金流入与流出;n为项目寿命期;(1+ic)-t为折现系数。当净现值≥0时,说明其收益恰好等于或超过行业的平均收益水平,该项目是可行的,且净现值越大,项目经济效益越显著。

  财务内部收益率是使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资金净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的是项目对其所占用资金的报酬、补偿和恢复能力。其表达式为:

  式中,FIRR为财务内部收益率。计算得到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应与各行业的基准收益率比较,内部收益率≥行业基准收益率时,项目可行;内部收益率<基准收益率时,项目不可行。

  借款偿还期是指项目投产后用于偿还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本金和建设期利息所需要的时间。其表达式为:

  式中,Id为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本金和建设期利息之和;Pd为借款偿还期;Rt为第t年可用以还款的资金。项目的借款偿还期在贷款机构期限之内的,说明该项目是有偿还能力的。

  资产负债率反映的是项目财务抗风险的能力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100%。式中,负债合计=(应付账款+流动资金借债+其他流动负债)+建设投资借款;资产合计=(应收账款+现金+累计盈余资金+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净值。当项目的资产负债率≤行业的平均水平时,项目是可行的,且资产负债率越低,项目抗风险能力和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强。

  流动比率反映的是项目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其表达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0%。式中,流动资产总额=现金+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存货;流动负债总额=应付账款+短期应付票据+未付的工资和税收+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务。流动比率越高,项目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越强。

  速动比率往往用来补充说明流动比率。其表达式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存货)/流动负债总额)×100%。通常情况下,速动比率大于1为好。

  投资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评估是投资项目经济评估的核心部分,采用较能真实反映资源价值的影子价格计算项目费用和效益,从国家的角度来考察投资项目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以及需要国民经济付出的代价,以确定投资的经济合理性。

  国民经济评估是以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大小来考察的,因此在评估中有必要分析和计算项目的经济费用与经济效益。

  经济费用是指项目对国民经济所付出的代价,它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直接费用是指项目使用投入物所产生并在项目范围以内以影子价格计算的经济费用。根据投入物的不同,直接费用的表现形式也不同。一般表现为其他部门为供应本项目投入物而增加的社会供应量;减少对其他项目投入物的供应而转移过来的那部分效益;国家因增加进口而多耗的外汇支出或因减少出口而损失的外汇收入。而间接费用则是指由项目引起的但在直接费用中未得以反映的费用。

  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对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它包括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两个部分。直接效益是指由项目产出物产生并在项目范围以内以影子价格计算的经济效益。根据产出物的不同,直接效益的表现形式也不同。一般表现为项目投入生产以后所增加了的国内的中间产品或最终消费品;被替代企业因为减产而节省的资源的效益;增加出口所增收的外汇及减少进口所节约的外汇。而间接效益则是指由项目引起的但在直接效益中未得以反映的效益。

  项目与其他社会经济实体之间,不发生资源变动的纯粹货币性质的转移,叫做转移支付。这些转移只反映资源分配的控制权和使用权在项目和其他社会经济实体之间的相互变动,最终并不影响社会资源的增减,因此,它在国民经济效益评估中应予以剔除。转移支付主要包括税金、补贴、国内借款利息及土地费用等项内容。

  投资项目社会效益评估,是从社会角度分析出于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对社会经济、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来评价投资项目对实现国家或者地方各项社会发展目标所做的贡献。

  社会价格是指在项目收入对社会会产生影响的前提下,项目的投入物和产出物的价格。其表达式为:社会价格=影子价格+收入分配影响。收入分配影响是指项目收入对社会的影响。

  项目产品的价格由价值决定,一般包括三个方面:C、V、M。其中,C指项目费用流量,V指目前的消费,M指积累,则V+M为项目的净收入。因此,C+V+M即为产品的社会价格。要注意的是,这时的社会价格是在未考虑收入在地区之间分配的价值差异情况下确定的。

  单位投资就业人数=新增总就业人数/项目总投资=单位投资直接就业人数+单位投资间接就业人数

  其中,单位投资直接就业人数=本项目新增的就业人数/本项目直接投资(万元);单位投资间接就业人数=相关项目新增的就业人数/相关项目投资(万元)。若某地待业率高,则其单位投资能提供的就业人数越多越好;若某地劳动力紧张,则该指标的权重应减少。

  分配效果指标,用来检验项目收益分配在国家、地区、企业、职业之间的分配比重的合理性。其表达式为:国家收益比重=项目上缴国家财政的利润、税金/(利润+税金)×100%;地方收益比重=项目上缴地方财政的利润、税金/(利润+税金)×100%;企业收益比重=企业纳税后的利润/(利润+税金)×100%;职工收益比重=职工个人收入/(利润+税金)×100%。

  在分析时应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项目资金来源构成要与收益分配比重相适应。衡量比重时应遵循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二是项目的地区分布状况。地区越贫困落后,国家收益比重应越小,地方和企业收益比重应越大。

  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主要包括科技进步、国民经济发展、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影响。

  对当地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对当地人口、人民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当地城市建设、社区服务设施、社区安全稳定、社会风俗等方面的影响。

  由于投资项目的数据受客观条件和主观预测能力的局限,评估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计算这些因素对投资决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影响程度,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以估计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

  盈亏平衡分析是通过计算分析产量、成本和盈利三者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盈亏平衡点的位置进而判断项目不确定性的一种方法。在平衡点上,企业盈亏相抵,该平衡点越低,表明投资项目对市场变化的适应能力越大,抗风险能力越强。根据生产成本及销售收入和产量之间是否呈线性关系,盈亏平衡分析又分为线性盈亏平衡分析和非线性盈亏平衡分析。在此仅分析线性盈亏平衡分析方法,见图1。

  如图1所示,销售收入线与总成本线的交点A称为盈亏平衡点,即产量为Q0,销售收入为B,成本为C时达到收支平衡。在A点的左边,总成本大于销售收入时,项目发生亏损;在A点的右边,销售收入大于总成本,项目获得盈利。

  敏感性分析是指通过测定各种不确定因素发生变化时所导致的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变化幅度,从中找出敏感因素并判断其敏感程度的一种方法。

  敏感性分析大致上反映出一个项目的风险程度;敏感性分析提高评估中经济效益指标的可信度;敏感性分析可以鉴别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为项目的实施过程提供有用的管理信息;敏感性分析提高管理者对风险的防范意识,使之可以从风险的角度选择优秀的方案,从而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根据评估中所涉及的不确定因素的个数,敏感性分析可分为单因素敏感性分析和多因素敏感性分析。

  单因素敏感性分析。单因素敏感性分析就是研究因一个不确定因素变化对项目经济效益影响的敏感程度的方法。在分析时,假定其他因素都不改变,只分析最敏感的一个因素,因而单因素敏感分析往往忽略了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单因素敏感性分析往往可以得到敏感性曲线。

  多因素敏感性分析。多因素敏感性分析要研究可能发生的各种因素不同变化幅度的多种组合情况。若分析两个因素同时变化的敏感性,可得到一个敏感面。

  敏感性分析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确定敏感性分析指标;选择不确定性因素;设定不确定性因素的变化范围;找出敏感性因素并计算敏感性变化幅度;绘制敏感性分析图。

  [1]周惠珍.投资项目管理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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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瞿天易.长期投资决策的研究——林业投资决策引发的思考[J].会计之友,2007(5).(责任编辑:张彤彤)(上接第127页)

  综上所述,几种循环经济模式各自的特征又能对其他企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吸取成功模式的经验,运用到自身的生产过程当中,开拓出最适合本企业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首要任务。企业应形成并逐步改善生产过程中的共生链,全盘考虑各个生产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废弃物和相应的处理方法,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形成切实可行的循环经济模式。建立合理的循环经济模式既能获得经济效益又能获得环境效益,同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李伟,白梅.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的典型模式及启示[J].经济纵横,2009(4):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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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证券市场的最大制度障碍也得以解决,市场随之带来的是新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以及发行制度,借壳上市在此背景下也呈现出新的景象。2009年3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推出,为中小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一方面冲击了对壳资源的需求度;另一方面创业板的推出会给主板上市公司带来新一轮的竞争压力,使主板众多上市公司为追求长远发展而积极进行资产重组以进入新的经营领域。这种战略转型会滋生新的壳资源。非上市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就可以利用这些壳资源实现自身转型和借壳上市,主板市场和创业板的互动促进了壳资源的有效利用。

  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改革,会使借壳上市中的买壳方决策趋于理性,对上市公司的定价也将趋于合理。在这种背景下,上市公司的壳不再具有炒作价值,壳资源价格将逐渐回归到合理范围,壳资源的交易更加趋于理性。传统的资产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然而,在壳资源投资价值的评估中,这三种传统方法却是不适宜的,每种方法都存在着局限。买壳方获得了壳资源实际上是拥有了某种投资机会,这种投资机会就表现为一种期权,壳资源的投资价值取决于能否运用到这种投资机会。传统的资产评估方法,如收益法不能处理这种“投资机会”,“灵活性”地价值评估。因此,针对壳资源的投资价值评估,本文提出了实物期权法,并构建了适合于壳资源评估的B-S期权定价模型。

  1977年麻省理工学院Stewart Myers教授首次提出实物期权概念。他指出,“一个投资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是来自于目前所拥有资产的使用,再加上一个对未来投资机会的选择。”即允许决策者在获得新信息后,再选择最有吸引力的备选投资项目。因为实物期权同样具有期权的特性,因而可以应用评估一般金融期权的处理方式来确定其期权的价格。由于其标的物为实物资产,所以把它称为实物期权。

  实物期权是在高度不确定性环境下,对实物资产进行决策的工具。实物期权是广义期权的范畴,它是以金融期权的原理和方法为基础,并将其应用到实物资产中,尤其是资本预算评估及投资决策上。当未来的市场环境比较不确定时,实物期权的价值取决于公司战略决策所做的相应调整。与传统的项目投资评估方法的最大区别在于,实物期权能够重视到不确定性投资结果的问题,并把这种不确定性作为评估投资的重要因素。

  如图1所示,假设现在的时点是零时点,为买壳成功的时点;壳公司退市时点为n3,那么在0到n3期间内买壳方可以选择任意时点,设为n1(0<n1<n3)对壳公司重组,设重组收益在n2时点取得,则n2>n1。

  壳资源带给买壳方的价值表现为,一旦买壳方获得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就等于获得了一项权利――选择在某个时点或时期对壳公司进行重组的权利。在壳公司退市时点之前,只要买壳方预期重组收益现值能够大于重组成本,那么买壳方就会执行期权,对壳公司进行实质性资产重组中欧体育,否则买壳方将暂时不执行期权,而是寻求更好的重组机会或者是将壳资源再转让出售。可以看出对买壳方而言,壳资源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设S是预期重组收益的现值,K为重组成本的现值,则壳资源带来的损益状况如下:

  买壳方作为壳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选择对壳公司的重组时点,因而,壳资源又是美式看涨期权,即只要期权标的物资产的价格大于期权的执行价格,则期权持有者可以在期权到期日前的任何时间按照约定的执行价格执行期权。期权合约包括四个项目:标的资产、期权执行价格、到期日和数量。壳资源作为一种美式看涨期权,其价值实际上就是该项期权的价格,标的物资产为重组收益,执行价格为重组成本,执行期限为获取壳公司的控制权至壳公司的退市期间。其损益图如图2所示。

  如图2所示,买壳方的借壳上市损益图与看涨期权损益图相似。借壳成功后,当预期重组收益现值大于重组成本时,则买壳方执行期权,对壳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此时买壳净收益为正,重组收益现值越大,买壳净收益就越大。而当预期的重组成本现值大于重组收益现值时,买壳方则暂时不执行期权,由于为获得壳公司的控制权已经支付了壳费,因此,买壳净损失就为已经支付的壳费。可以看出,买壳方的损失是有限的,最大损失额为壳费,而收益却是无限的,收益随重组收益现值的增大而增大。

  实物期权方法是将金融期权的基本原理应用到实物投资领域,从理论上来说,实物期权和金融期权的定价原理具有类似性,因此可以利用金融期权的定价模型来推导实物期权的定价方法。

  1973年,Fiseher Black和Myron Scholes提出B-S期权定价模型。此模型是基于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建立的,将二项式中每一期的时间长度和股价运动时距缩短至零,将时期数扩展为无穷大,就可以推导出B-S期权定价模型。B-S期权定价模型与二项式定价模型的原理是相似的,即假设在下一期末,标的资产的价格只有两种可能的结果:上涨或下跌。根据无套利原理,若不同项目或组合能带来相同的现金流或支付,那么二者当前的价值就必定相等,因而可以复制在单期中能与期权产生相同现金流的组合,则复制的组合与期权的当前价值相等;再将时期数扩展为无穷大,即可得到B-S期权定价模型,其定价公式为:

  由于壳资源的利用是一种美式期权,因而利用此公式时,需要进行调整,本文采取的调整方法就是根据时滞期的长短对现在时点贴现,贴现率选用“现金流/资产价值”比率。

  从B-S期权定价模型的公式可以看出,影响期权价值的因素主要包括:标的物资产的价格S、期权执行价格的现值PV(K)、标的物资产价格波动的标准差δ、无风险利率r和距到期日的时间T。在对壳资源期权的定价中,这些参数的特点如下。

  从壳资源期权特性看,未来是否执行期权关键在于壳公司能带来的重组收益与重组成本的比较。因而,壳资源期权的标的资产就是重组收益,其当前的价值就是用无风险利率将预期的重组收益折现到当前时点的价值投资。对买壳方而言,关键是要确定未来的重组收益,未来的重组收益主要表现为筹集资金投资于新项目的收益增加额、买壳方溢价向壳公司出售后续资产及税收优惠。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派发现金红利的比例相当低,相对于债权筹资,我国的股权筹资成本较低,这也是我国企业普遍偏好股权融资的重要原因。在借壳重组后壳公司的业绩提升,获得配股资格,这样就可以用配股筹集的资金投资于新项目,扩大业务规模,获取新项目带来的收益。

  假设在配股前壳公司每年的税前收益为R0,总股本为Q,新项目投资需要的投资额为X,配股价为P,新项目所需资金都通过配股筹集,则需配股X/P股,配股前的总股本为Q,配股后总股本为(Q+X/P)。新项目每年增加的息税前收益都为R1,上市公司所得税率为T,非上市公司所得税率为T,q为买壳方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本。

  一般情况下,配股所得资金都来自流通股股东,因为国家股、法人股一般都放弃配股权。由于壳公司在配股前的税前收益为R0,因而买壳方上市筹资的单位资金成本为[R0(l-T)]/(P×Q),则筹集投资额X的资金成本为{[R0(1-T)]/(P×Q)}×X。与配股前相比,买壳方在配股后每年增加的收益为:

  假设在税收优惠中,暂不考虑买壳方弥补壳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带来的税收抵免。设非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为T,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为T,从借壳上市成功后的第一年起,每年优质资产带来的税前利润总额为Pt,则作为上市公司,壳公司每年获得的税收优惠就为Pt×(T-T)。买壳方作为壳公司的控股股东所占壳公司的股份为q/Q,则买壳方每年获得税收优惠收益为:

  在取得壳公司的控制权后,买壳方就要对壳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剥离其原来的不良资产,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通过一系列的资产重组,改善壳公司的经营业绩,以达到配股资格从而获取预期的重组收益。若重组成本小于预期的重组收益现值,则买壳方会执行期权;反之则暂不执行期权。因而,重组成本即为该期权的执行价格。重组成本包括两方面内容:买壳方收购不良资产的净损失和低价注入优质资产的净损失。

  卖壳方卖壳的原因有很多,如管理层决策失误、经营不善、资金不足等等,这造成壳公司拥有大批不良资产。买壳方在获得壳公司的控制权后,首要工作就是对壳公司进行重组,剥离其不良资产。通常做法是买壳方收购这部分资产,然后再对这部分资产进行处置――直接出售或者待壳公司恢复盈利能力后再注入。

  假设壳公司向买壳方出售不良资产的价格是M1,不良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是M2,由于买壳方为了尽快获得上市资格,一般都会溢价收购这部分不良资产,所以M1>M2。由于买壳方既是交易的一方,又是交易另一方的控股股东,因而在溢价收购壳公司不良资产的交易中,买壳方的净损失为:

  由于壳资源期权的标的物是重组收益,因而标的物资产的波动率就是预期重组收益的波动。买壳方的重组收益来源于三部分:筹集资金投资于新项目带来的收益增加额、买壳方溢价出售后续资产以及税收优惠收益。标的物资产价格的波动率也是这三部分收益的组合波动率。先预测每一部分的波动率,筹集资金投资于新项目带来的收益增加额可以根据市场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预测得出;买壳方向壳公司溢价出售后续资产的价值波动可以根据买壳方以往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得出;通过观测壳公司历年的税收情况来预测得出税收优惠价值的波动。

  无风险利率是投资时间价值的货币表现,一般选用短期国债利率来衡量实物期权中的无风险利率。

  B-S期权定价模型在壳公司的投资价值评估中运用的关键是买壳方要能确定买壳成本以及能够预测到未来的重组收益。若这些参数能够获取到,则B-S期权定价模型就是评估壳资源投资价值的最佳选择方法。

  [1] 徐克菲.全流通后深圳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壳资源价值研究[J].特区经济,2006(3).

  我们一般认为“风险投资”起源于美国,一些风险投资者为了获取高额回报,承担较高的资本风险。风险投资具备高收益等特点,推动着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但同时也兼具着高风险等特性。本文以高校学生创业公司及项目风险投资的风险评估方法研究作为基点,展开探讨。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面临着就业困难问题,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视野已经难以局限于那些靠体力劳动来获取报酬的低阶级工作,于是大学生创业这一领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而其过程所遇到的风险也可见一斑。此时,风险评估便成为了投资者选择项目所需要解决的最大难题。

  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各个国家对大学生创业,也纷纷持有支持激励的态度。在国内,有三种融资渠道可供选择,分别为,商业融资、亲情融资以及政府推动的创业融资。这样多样化的模式,就需要各个媒介能够相互协调,共同促进,从而为我国的创业环境提供良好的氛围,为我国的大学生创业做好基础保障工作。

  除国内之外,国外各国也纷纷表示了对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态度。美国早在90年代时,就开始成立中小企业管理局,但并不局限于对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支持,而是面向全国的中小型企业。美国是我国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商业体制也较为资本化,资金雄厚。为筹得创业的基础资金,大学生开始着眼于风险投资这一大模块。而美国的资金服务机构较为齐全,资金也较为充足,这就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创业基础,同时也缓解了国家的就业压力,提高了人才的利用率。

  虽然我国政府以及社会大环境对大学生创业持有积极态度,但是,毕竟大学生创业拥有着许多的不确定因素。尽管我国政策规定,大学生创业可以向银行提交小面额贷款的申请,但是,并不是硬性规定。这就导致了很多大学生贷款失败的事例出现,其原因大部分是,大学生本身刚成年走向社会,不具有一定的资产保证,而且创业公司初期,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其风险较大,对于银行这种稳固安全的机构来讲,并没有太大的说服力。此时,就需要探究分析大学生创业案例,调查风险投资影响因素和风险预测评估,总结,从而为项目投资者提供更为简便的借鉴。

  大学生创业面临着重重阻碍,其首要问题是资金的筹措。大背景下,政府的政策虽做出相关的推动帮助,但银行方面对此所提供的贷款却并不是很乐观。可供选择的三种渠道可区分为自筹和外助,然而,除去极少家庭本身家底雄厚足够支持创业者外,大部分创业者还是需要依靠风险投资的介入。这一项难点亟待解决。项目方向的选择,是否切合创业者自身的条件,对企业融资和投资者也是极重要的一项指标。

  大学生创业若想更快、更有效的找到正确合适的出路,就应该立足于自身,从根本出发。首先要选择好契合的项目,即自己专业所学的是最捷径的选择。调查数据显示,60%的大学生更愿意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切合的创业方向,而其余大部分人会选择信息服务业类的项目。但是,从年龄学历上分析,大学生群体从心里到处事上都明显还不够成熟,不足以让投资者给予大量的融资来助公司发展,这也是成为了大学生创业成功率较低的主要原因。

  当前的创业形式大体可分为合伙创业和自主创业两种,而根据数据调查显示,合伙创业占绝大多数,而自主创业模式只属于个别人群,即自身拥有雄厚财产投资评估,足够支撑起企业的正常发展。根据数据汇总显示,网络计算机服务业方向的创业比例最高。传统行业、科技创新、市场开发三方面所占比例相对比较均衡。而这些方面的发展,也需要大量技术人才的投入,此时,合伙创业也成为最好最适合的选择。在如今的社会大潮下,团体合作互助已成为社会发展必要的趋势。

  综上所述,创业公司及项目风险投资作为融资的新途径促进着我国创业活动的发展,与此同时极大程度影响着高校学生风险投资的积极性;高校学生创业公司及项目风险投资所面临的问题也远远超出了高校学生的想象。高校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如何选择出潜力大且投资回报较高的项目,如何正确的规避创业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以及能否正确的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评估,都是高校学生创业过程中无法规避的问题。全面科学合理的评估风险投资项目可以使得风险投资活动事半功倍,是风险投资的关键所在。本文经过查阅相关的科普文献以及科学理论分析总结得出:风险投资者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必须深思熟虑,全面考虑风险投资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正确处理和规避投资风险;同时,投资前正确建立科学合理风险投资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创新风险评估体制,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大学生创业融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创业的最大问题。拥有创新的思路、吸引人眼球的项目,能够让投资者从中看到利益,从而自愿投资,实属不易。本文提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评估思路,会对创业者和投资者提供一定的支持。

  [1]颜子琦.创业公司及项目风险投资的风险评估方法研究――以高校学生创业公司为例[J].现代商业,2015(17)

  [2]李斌,赵弋.风险投资项目评估应用方法――项目效益风险比综合评价模型[J].华东经济管理,2005(01)

  [3]马国顺,卢志同.新时期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探析[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5)

  基准地价法是运用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按替代原理进行评估的一种方法,其核心是基准地价与修正体系。基准地价是政府地价管理的一个工具,同时也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参考信息。基准地价主要反映某地区的地价空间分布规律以及其大致地价水平,对市场地价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由此可见,基准地价法主要是从市场管理的角度进行评估,得到的地价是一个“管理型”地价。

  收益还原法是根据预期收益原理,将待估对象按预期所能获得的收益作为价值衡量,从投资者的角度去评估。收益法的核心是待估对象的预期收益以及投资者期望的回报率,而且收益法中的投资者属于长线投资者,即投资者持有待估对象相当长的时间,通过待估对象的收益实现自己的预期回报。由此可见,收益法评估得到的是一个“长线 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

  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同样是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待估对象进行开发或转售,从而获得预期的回报,以此衡量待估对象的价值。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的核心是对待估对象的开发或转售,而这种开发或转售一般都是短期内完成的,属于短线投资,甚至带有一定的投机性质。由此可见,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评估得到的是一个“短线投资型”地价或“投机型”地价。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替代原理,利用已成交的交易案例,推导待估对象的价格。从土地市场交易行为来看,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对地价的博弈基本上都是基于该土地的投资价值,即买卖双方都已对该土地的投资价值做了评估,最终达成交易的地价代表买卖双方都认可该土地的投资价值。由此可见,市场比较法评估得到的是一个“投资型”地价,至于土地是用于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资都有可能,但一般以短线投资的居多,即用于开发或转售。因此市场比较法评估得到的通常也是一个“短线投资型”地价或“投机型”地价。

  成本逼近法是根据贡献原理,按待估对象价值形成的各项成本之和来衡量其价值水平。成本逼近法的核心是成本,即待估对象在其价值形成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代表了待估对象的权属人应获得的回报。由此可见,成本逼近法是从权属人的角度出发,评估待估对象至少应该值多少钱,因此成本逼近法评估得到的应该是一个“保本型”地价。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不同评估方法评估得到的地价不尽相同,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地价,那么这些类型的地价其价格水平有什么差异?

  “管理型”地价基本反映市场的客观地价水平,但由于其“管理”职能的影响,通常会比其他类型地价稍低,但比“保本型”地价要高。而“保本型”地价通常是这几种类型地价里面最低的。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短线投资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尤其是“投机型”的投资,由此投资者对此类投资一般要求比较高的投资回报,从而反映在投资对象(即待估对象)的价值就应该高一些。

  相对于短线投资,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其长线投资具有较为稳定的投资汇报,风险相对较小,因此投资可接受的投资回报率相对较低,由此“长线投资型”地价相对其他几种地价而言其价格水平适中,接近于“管理型”地价。

  从上面的分析,这几种类型地价一般的价格水平排序大致为:“短线投资型”地价或“投机型”地价>

  “长线投资型”地价≥“管理型”>

  “保本型”地价。

  根据目前的土地评估规范,一般都要求选用两种方法以上对待估对象进行评估,而不同评估方法得到的地价各有差异,则应怎么协调不同类型的地价,从而合理的确定评估价值?

  根据评估的思路,通常在评估方法的选择时已经对地价类型进行了筛选,对于基于短线投资为评估目的的,最好采用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与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这两种地价类型都与评估目的接近。

  但由于评估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通常会选用了不同地价类型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则有可能两种方法评估得到的地价水平值相差较远,因此需对各种评估方法进行分析,以最接近评估目的的地价类型为主,其他类型地价作为参考和校验。

  3.2 调整个别评估方法的思路及参数,使得两种方法评估地价类型更接近评估目的。

  评估时可以根据评估目的,对评估方法的思路及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使得其评估的结果更接近评估目的。

  举个例子,当评估目的为短线投资型时(如某人拟将其住房的土地进行抵押而评估),则可能会采用收益法和剩余法进行评估,但由于目前国内住宅房屋的租金水平偏低,而房价水平普遍较高,因此两种方法评估出来的结果可能差异比较大,同时这也体现了“短线投资型”地价与“长线投资型”地价的差异。既然评估目的是“短线投资型”的,那么评估时可以对收益法的评估思路作适当调整,使其更接近于“短线投资型”的地价,例如采用收益加转售的思路评估,目前很多投资客都是持有物业一定年限(持有期内一般用于出租)后即转售,这样收益法评估得到的地价就非常接近“短线投资型”地价了,与剩余法评估得到的地价差异大大缩小。

  另外,还可以调整收益法的还原利率以达到其评估值接近“短线投资型”地价。在还原利率的确定时,目前采用市场提取法确定的还原利率一般会比较低,因为房价比较高,而租金却比较低,这也反映了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高额的投资使得长线投资的回报率相对较低。但按此还原利率评估得到的地价与现实市场环境状况是相匹配的,即用较低的还原利率和目前市场租金可以评估得到较高的地价水平,这与“短线投资型”地价更为接近。如果不考虑这种情况,按一般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要求,以较高的还原利率和目前市场租金将会评估得到相对较低的地价水平,这其实反映的是“长线投资型”地价,与“短线投资型”地价有一定的差距。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评估师在评估时应充分理解各种评估方法的地价内涵,不同的评估方法得到的地价类型是不尽相同的,而且某些类型的地价可能会差异比较大。因此需根据评估目的,选择更接近于评估目的地价类型的评估方法,或者在评估过程中对评估思路以及评估参数做适当调整,已使各种方法评估的评估结果更接近评估目的的地价类型,这样才能得到合理的评估结果。

  上市公司进行产权交易时需要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而产权交易强调等价交换,等价交换形成在交易双方了解企业价值的基础上。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全面反映公司价值,评价企业价值还应当考虑企业的内在价值以及未来发展能力等多个角度。合理的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于上市公司产权交易的实现至关重要。同时,企业价值评估有助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进行有效决策。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是现代企业的经营目标,股东财富最大化可以简单理解为企业价值最大化,用企业价值的增减来评估公司重大的经营决策、投资分析及战略分析等,有利于管理层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以实现公司的目标。此外,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是投资者理性投资的基础,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完善。上市公司价值评估是理性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交易的前提,投资者真正需要做到投资而非投机必须在遵从“基本面决定价值,价值决定价格”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评估价值判断出公司股票的理论价格,再比照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投资行为。当市场上所有的投资者都能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之后做出理性的投资行为时,我国资本市场也将日趋完善。

  对于公司价值的解释存在不同的理论。劳动价值论认为企业的价值产生于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评价企业价值时应当考虑供给者获得资产付出的劳动,劳动价值理论认为,企业价值=企业的成本价格+利润。同时,企业能够生产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商品,这些商品可以在市场上买卖,企业也可以在兼并、收购、重组等市场交易行为中体现自身价值的高低。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商品的效用即使用价值所决定,企业价值=企业商品为消费者带来的效用。效用反映人的主观感受,资产评估人员要从取得资产方的角度考虑对于取得资产方来说付出的资产是否满足其效用即满足其利益最大化。从均衡价格论的角度来看,资产评估者需要从双方的角度出发统一协商进行协调,在评估企业价值时需要考虑市场的需求情况以及市场坏境。本文的上市公司价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是上市公司未来预期能够获得的净收益的现值之和,是在给定未来净收益的数量、时间和风险情况下,投资者相对所愿意支付的价值。

  公司所涉及的行业、公司的资产质量、业绩等因素都直接影响公司的价值。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的准确性依赖于价值评估模型的选择及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对于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应用存在以下问题。

  在我国评估实践中,评估人员一般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然后利用收益法进行验证,将两种评估方法的结果进行比较,当两种结果能够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时,选择成本法评估值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这种评估模式虽然考虑采用两种评估方法进行估值的合理性,但是并不完全适用于所有的评估实践。虽然采用成本法具有简单、直观、易于理解且参数的可靠性强的优势,但是成本法忽视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只重视量而忽视质,这些缺点将成本法的适用性控制一定的范围内,所以实践中均采用同一种评估模式并不完全反应被评估对象的真实价值。

  实践中通常会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因为所需数据来源可靠,但该评估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目的性强,应当以目的作为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仅仅考虑评估数据可获得性。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都有相应前提假设与适用范围,不应当抛开其假设条件单纯为了评估而套用评估方法中的公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需要保证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的相关假设相符合。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中经常涉及到参数的选择问题,对参数的选择受到评估人员的估值经验、专业素质的影响。例如,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其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受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存在年限以及相关风险等评估参数的影响。再如,市场法的应用前提是在市场上存在与被评估对象一致或者相似的资产,参照对象的选择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而且评估时所参考的资产的价值也存在定价错误的可能性。此外,应用市场法时可以选择市盈率或市净率评估企业价值,具体选择哪种标准取决于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在市场中寻找与目标公司业务相似、总体规模相近、发展情况接近的公司存在困难,需要对所选企业相关数据进行调整以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该调整同样具有主观性。

  通常作为评估结果的估值以一个绝对数呈现。交易的最终结果往往需双方经协商论证得出,评估的目的在于为交易双方提供参考或是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绝对数不能满足以上需求。同时,评估过程中参数的选择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的情况也存在不确定性,评估结果以一个区间来呈现能更准确地反映被评估对象的价值。

  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都是在一定理论基础上形成的,存在着特殊的评估理念。各评估方法既具有各自的针对性,又相互联系相互印证。评估人员既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选择相应的价值评估方法,也可以对同一评估选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进行结果的相互印证或偏差纠正,但根本上必须要保证评估人员对每种评估方法所蕴含的评估理念理解全面,熟悉各评估方法的前提假设,能够将评估实践与评估理念很好的结合。

  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时,应当考虑相关评估方法使用的前提与条件,例如当公司选择破产清算时应当考虑使用成本法;当未来现金流量可确定,公司处于稳定发展时期可以考虑运用收益法;当市场上存在相同或者类似的产权交易案例或者性质相近的企业时可以运用市场法;当企业处于导入期时不确定较大,可以运用期权法。评估人员在评估企业价值时应当考虑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然后经过比较、调整,获得最终的价值数据,相较于单纯利用一种评估方法更为准确。

  参数的选择对企业价值评估结果至关重要,所以评估人员对评估参数的选择必须要保持应有的谨慎性、专业性和客观性。评估机构应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求评估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在评估人员具备专业水准及基本素养的基础上,选择大样本资料分析参数选择的合理性以减少主观性,使得选出的参数可以计算出合理企业价值。

  合理的估值结果是企业价值评估期望达到的目标,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并不完善、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可以考虑对于企业价值评估的结果不采用绝对值得形式,而是设定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范围内,供投资者、企业的管理者参考。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会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日趋完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不断进步反映了时代的要求,市场的发达程度和相关技术条件一方面制约着评估方法的运用,另一方面也推动了评估方法的完善。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当全面分析上述相关问题,选用适当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实现企业价值评估目标。

  [1]张志刚.上市公司价值评估常用方法评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2)

  [2]李雪,许一婷.上市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与应用[J].财务与会计,2011(3)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日益增强,并购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已经越来越受到业界人士的重视。在并购决策过程中,定价决策已成为整个决策过程中的重要步骤,而定价决策制定的关键就是进行价值评估。

  自从1958年莫迪里亚尼-米勒(modigliani—miller)首次将企业的价值表述为股权价值和债权价值之和以来,理论界关于对企业价值的研究就从来没有停止过。现阶段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已从单纯的账面价值评估发展到应用期权理论进行评估,并且价值评估理论的研究日益与相关学科结合起来,多学科的交叉运用使价值评估理论的实践性更加突出。这些理论都在并购战场上指导着众多企业的并购活动,同时也受到并购实践的检验。并购理论与实践的相互指导与检验,使并购的理论更加符合实践的需要,同时也使得并购行为更加理性。

  关于产权交易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基于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基于比较乘数的评估方法、基于现金流量的评估方法和基于期权理论的评估方法。长期以来,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将现金流量折现法作为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标准方法。在西方国家的产权交易活动中,有80%以上的企业采用这一方法。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并购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强,传统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出来。而实物期权法以其能够对企业产权交易所具有的不确定性进行计量而受到人们的重视,逐渐被应用到产权交易投资决策中。

  资产价值基础法是通过评价目标企业的资产进行估价来确定其价值的方法。运用该方法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资产估价标准。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资产评估标准主要有账面价值法、市场价值法、清算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斯提杰克(devstrickek,1983)在他的研究中,对企业的价值评估方法采用的是单项资产评估加和法确定资产价值,基础数据来源于市场价值、账面价值或者原始成本等。

  资产价值基础法通过评估公司的资产决定公司的价值,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整体价值,所运用的数据基本源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它的优势在于采用了较客观的价值类型,但由于严重缺乏对资产未来收益的前瞻性,无法准确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合效应。该方法从静态的角度出发,不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演变与现金的时间价值;也不考虑那些能影响价值的因素,如行业当前状况、人力资源或组织问题,或有资产与或有负债等不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情况。企业的价值应包括企业资产价值和企业增值机会价值两部分。该方法只能对有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无法对不确定状况所带来的损益进行评估。

  比较乘数法是利用参照公司的价值参数评估被评估公司的相应参数,从而进一步计算被评估公司价值的一种方法。与资产负债表法不同,这种方法建立在公司收入状况的基础之上,通过公司的利润规模,销售收入或其他指标来寻求公司价值的评估。主要包括市盈率法、市值/面值比例法和红利价值法等。

  现金流贴现法和比较法均是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强调被估算对象的未来获利能力。其中,比较法运用现有会计利润与相关的各种会计指标之间的比率(常见的指标如市盈率,通过与同类企业对比来确定企业价值)。这种方法在一些英联邦国家应用比较普遍。但是,运用比较乘数法需要一个较为完善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对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管体系和上市公司的数量有较高的要求。

  企业价值评估的思想源于20世纪初艾尔文。费雪(irvingfisher)的资本价值论。1906年费雪出版了《资本与收入的性质》一书,完整论述了资本与收入的关系以及价值的源泉问题,为现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奠定了基石。现在主流的价值评估理论是以1934年美国投资理论家本杰明格雷厄拇所创造的价值分析方法为基础的。1958年,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和米勒(miller)发表了《资本成本、公司理财与投资理论》,认为企业价值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投资决策,在均衡状态下企业的市场价值等于按其与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对预期收益进行折现的资本化价值。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和米勒(miller)首次将不确定性引入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中,创立了现代价值评估理论。

  现金流贴现法最符合经济学原理,是理论上最为成熟的评估方法。它采用现金流量而非利润指标,排除了会计利润易受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人为因素干扰的不利影响,因此成为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基本方法,受到欧美等国价值评估人员的青睐。关于企业价值的评估,由美国经济学家汤姆。科普兰等著的《价值评估》一书,是迄今为止研究企业价值较为全面系统的著作,被称为麦肯锡公司价值评估的精髓,书中由于作者认为价值等于企业未来现金流的贴现,而对现金流贴现法推崇备至。

  但是没有一种方法是完美无缺的,现金流量贴现法也不例外。在应用现金流量贴现法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中,最主要的两个局限是该类方法忽略了并购决策的灵活性所具有的价值,同时认为并购具有可逆性。现金流量折现法能准确反映项目价值的重要前提是投资具有可逆性,即终止或放弃研发项目是无任何成本的,已完成的项目投资能完全收回或得到补偿。而实际上,如果投资项目失败,前期的资本投入不仅不能够完全收回,其中的大部分还将直接转化为企业的沉没成本,具有不可逆性。传统的npv法假定投资是可逆的、不可延迟的,认为决策者只能被动地拒绝或接受投资方案而不能能动地利用资产和机会,忽略了投资决策中蕴涵的上述各种机会及其价值,因而会造成对投资方案总体价值的低估,进而会把更有价值的方案忽略掉而错过更好的投资机会。

  1991年思特(stewart)提出了经济附加值(eva)概念,由总部设在纽约的思腾思特(stern&stewart)咨询公司将该方法引入价值评估领域(eva商标由stern&stewart公司注册持有)。根据思腾思特咨询公司的解释,经济附加值表示的是一个公司扣除资本成本后的资本收益。经济附加值法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为基础的一种价值评估方法,曾在欧美国家风靡一时,一度成为像高盛、jp摩根等著名投资银行分析企业价值的基本工具之一。

  但是经济附加值本身也有一些局限性。例如由jamesdodd和shiminchen对1983-1992年间的566家公司经营业绩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了股票报酬与eva的相关性,但是两者关系并不象eva倡导者所说的那样完美,并且不能证明eva在解释股票报酬变化方面比其他的指标能提供更多的信息。经济附加值概念至今没有成形的理论体系,也没有一套公认的可供操作的方法体系因此它的应用和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现实经济生活中不确定性的广泛存在使基于未来现金流预测的传统折现方法面临严峻挑战。对不确定性价值进行评估是当前实践中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直到20世纪90代初期,对不确定性价值的评估终于取得了一些进展。迪克西特(dixit)与平迪克(pindyck)指出,企业价值应该是由经营资产价值与投资机会的价值两部分组成,他们从投资的角度分别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迪克西特指出若投资项目的价值是不确定的,立即投资丧失了等待选择权,存在着期权的选择问题。平迪克在连续时间模型下研究了投资的时间选择性对投资机会和投资决策的影响,认为同一建设项目在不同时间投资,其价值是不同的,并且是不确定的,而投资支出是不随时间变化的常数。另外,梅耶斯教授也指出标准折现方法经常低估灵活性投资价值,并最先提出了实物期权定价思想,认为人们可以参照金融期权定价的方法对企业战略的灵活性进行定价。

  实物期权定价有两个估价法则,其一是不确定性越高,实物期权价值越大,这是实物期权定价方法与传统定价方法最大的不同点,实物期权定价方法是对传统定价方法的修正。实物期权定价方法认为企业的投资具有柔性,因此在对目标企业进行定价时考虑到了延迟期权投资等一系列的投资选择权给企业带来的价值,这样开拓了投资企业的决策视野,有利于投资企业把握投资机会。实物期权定价方法的另一个定价法则是期权创造价值,但需要代价。由于期权具有价值,因此在实际决策中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度量。在对目标企业估计过程中可以把核心问题归结为期权定价问题来处理,即归结为确定期权价值的6个因素:执行价格、现货价格、到期时间、波动率、无风险利率和红利(股息)分析计算。将实物期权的概念应用于产权交易定价,有利于促使投资方发掘目标企业的价值,也促使投资方的管理者加强产权交易后的管理,努力实现它的“嵌入式”的期权价值,从而提高并购的成功率。

  实物期权定价法的不足之处在于该方法单方面考虑自身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衡量,而忽略了目标企业以及竞争对手对企业出价后做出的反应,因而只是一个理论上理想的估价模型。实际上,交易价格的最终确定需要投资企业和目标企业之间进行讨价还价,以及其他竞争者的威胁以及相关的政策要求等。因此,在确定对目标企业的收购价格时,除了要考虑并购活动给交易双方带来的协同效应外,还要考虑双方之间讨价还价,这就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定价过程进行博弈分析。

  同时,实物期权定价方法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因为很多变化是可以预测的。一些决策对过去的历史数据依赖性较强,或者决策时,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大部分已经消失,即投资的结果已经是很明朗了,实物期权分析也改变不了其结果,这时只需用回归分析或贴现法就可以得出令人满意的结果。存在显著的不确定性时,很多决策则陷入了信息不完全,却需要立即做出选择的境地,这时实物期权定价方法可以决策提供帮助。

  评估中通常会遇到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大的问题,这对评估师确定评估结果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基准地价法是运用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按替代原理进行评估的一种方法,其核心是基准地价与修正体系。基准地价是政府地价管理的一个工具,同时也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参考信息。基准地价主要反映某地区的地价空间分布规律以及其大致地价水平,对市场地价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由此可见,基准地价法主要是从市场管理的角度进行评估,得到的地价是一个“管理型”地价。

  收益还原法是根据预期收益原理,将待估对象按预期所能获得的收益作为价值衡量,从投资者的角度去评估。收益法的核心是待估对象的预期收益以及投资者期望的回报率,而且收益法中的投资者属于长线投资者,即投资者持有待估对象相当长的时间,通过待估对象的收益实现自己的预期回报。由此可见,收益法评估得到的是一个“长线 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

  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同样是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待估对象进行开发或转售,从而获得预期的回报,以此衡量待估对象的价值。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的核心是对待估对象的开发或转售,而这种开发或转售一般都是短期内完成的,属于短线投资,甚至带有一定的投机性质。由此可见,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评估得到的是一个“短线投资型”地价或“投机型”地价。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替代原理,利用已成交的交易案例,推导待估对象的价格。从土地市场交易行为来看,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对地价的博弈基本上都是基于该土地的投资价值,即买卖双方都已对该土地的投资价值做了评估,最终达成交易的地价代表买卖双方都认可该土地的投资价值。由此可见,市场比较法评估得到的是一个“投资型”地价,至于土地是用于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资都有可能,但一般以短线投资的居多,即用于开发或转售。因此市场比较法评估得到的通常也是一个“短线投资型”地价或“投机型”地价。

  成本逼近法是根据贡献原理,按待估对象价值形成的各项成本之和来衡量其价值水平。成本逼近法的核心是成本,即待估对象在其价值形成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代表了待估对象的权属人应获得的回报。由此可见,成本逼近法是从权属人的角度出发,评估待估对象至少应该值多少钱,因此成本逼近法评估得到的应该是一个“保本型”地价。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不同评估方法评估得到的地价不尽相同,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地价,那么这些类型的地价其价格水平有什么差异?

  “管理型”地价基本反映市场的客观地价水平,但由于其“管理”职能的影响,通常会比其他类型地价稍低,但比“保本型”地价要高。而“保本型”地价通常是这几种类型地价里面最低的。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短线投资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尤其是“投机型”的投资,由此投资者对此类投资一般要求比较高的投资回报,从而反映在投资对象(即待估对象)的价值就应该高一些。

  相对于短线投资,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其长线投资具有较为稳定的投资汇报,风险相对较小,因此投资可接受的投资回报率相对较低,由此“长线投资型”地价相对其他几种地价而言其价格水平适中,接近于“管理型”地价。

  从上面的分析,这几种类型地价一般的价格水平排序大致为:“短线投资型”地价或“投机型”地价>

  “长线投资型”地价≥“管理型”>

  “保本型”地价。

  根据目前的土地评估规范,一般都要求选用两种方法以上对待估对象进行评估,而不同评估方法得到的地价各有差异,则应怎么协调不同类型的地价,从而合理的确定评估价值?

  根据评估的思路,通常在评估方法的选择时已经对地价类型进行了筛选,对于基于短线投资为评估目的的,最好采用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与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这两种地价类型都与评估目的接近。

  但由于评估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通常会选用了不同地价类型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则有可能两种方法评估得到的地价水平值相差较远,因此需对各种评估方法进行分析,以最接近评估目的的地价类型为主,其他类型地价作为参考和校验。

  3.2 调整个别评估方法的思路及参数,使得两种方法评估地价类型更接近评估目的。

  评估时可以根据评估目的,对评估方法的思路及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使得其评估的结果更接近评估目的。

  举个例子,当评估目的为短线投资型时(如某人拟将其住房的土地进行抵押而评估),则可能会采用收益法和剩余法进行评估,但由于目前国内住宅房屋的租金水平偏低,而房价水平普遍较高,因此两种方法评估出来的结果可能差异比较大,同时这也体现了“短线投资型”地价与“长线投资型”地价的差异。既然评估目的是“短线投资型”的,那么评估时可以对收益法的评估思路作适当调整,使其更接近于“短线投资型”的地价,例如采用收益加转售的思路评估,目前很多投资客都是持有物业一定年限(持有期内一般用于出租)后即转售,这样收益法评估得到的地价就非常接近“短线投资型”地价了,与剩余法评估得到的地价差异大大缩小。

  另外,还可以调整收益法的还原利率以达到其评估值接近“短线投资型”地价。在还原利率的确定时,目前采用市场提取法确定的还原利率一般会比较低,因为房价比较高,而租金却比较低,这也反映了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高额的投资使得长线投资的回报率相对较低。但按此还原利率评估得到的地价与现实市场环境状况是相匹配的,即用较低的还原利率和目前市场租金可以评估得到较高的地价水平,这与“短线投资型”地价更为接近。如果不考虑这种情况,按一般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要求,以较高的还原利率和目前市场租金将会评估得到相对较低的地价水平,这其实反映的是“长线投资型”地价,与“短线投资型”地价有一定的差距。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评估师在评估时应充分理解各种评估方法的地价内涵,不同的评估方法得到的地价类型是不尽相同的,而且某些类型的地价可能会差异比较大。因此需根据评估目的,选择更接近于评估目的地价类型的评估方法,或者在评估过程中对评估思路以及评估参数做适当调整,已使各种方法评估的评估结果更接近评估目的的地价类型,这样才能得到合理的评估结果。

  [1]周湘宁.土地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上半月刊),2012,(17).

  [2]怀晓晴.土地评估市场亟待规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05).

  [3]唐晶.浅谈土地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7).

  [4]高彬彬,甘志娟.浅析土地评估的执业模式[J].现代商业,2010,(21).

  [5]钱大永.我国土地评估行业现状探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08).中欧体育中欧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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